疑承父業行騙 保釋期間網上獵食 小老千極速呃名車變賣

已轉手車行低價放售
翌日下午,龍先生拿着由妻子填妥的過戶紙,應約到長沙灣運輸署,對方遲到,但甫見面就拿出59.8萬的「本票」(實質是空頭支票)交龍先生:「我真係覺得佢好爽快,好放心。」由於已是下午近5時,運輸署快將暫停服務,小老千快刀斬亂麻,將房車過戶至其父公司名下,龍將車匙牌簿交付,便往銀行入票。
至本周一,「銀行打嚟話張票彈返轉頭,過唔到數。」龍先生猛撥電話找對方,接聽的竟是一老人:「佢自稱係老千嘅老竇,話個仔精神有問題,會幫我刮佢。」10分鐘後對方回電說「愛莫能助」,龍先生立刻報案,但警方認為事件不涉刑事成份,只能備案。「係我一時大意,身份證都冇問佢攞,連佢個名都唔知!」龍先生翻查運輸署資料,得知愛車已被極速轉手至一車行,掛上新牌的48.8萬放售,比市價低兩成。
苦主:化咗灰都認得
《蘋果》記者據小老千商業登記,直闖粉嶺安居街地舖,已人去樓空,地上只有一封發黑的信件,追討5元隧道費。憑姓吳登記人資料追訪,發現其資料與本報月前踢爆的「老千父子」不謀而合,矮胖小老千是19歲的阿達。龍先生一看阿達的照片直呼:「就係佢!佢咁易認,化咗灰都認得!」龍先生只望將資料盡快提供警方,將老千繩之於法:「錢未必追得返㗎啦,當買個教訓,冇人再中佢招就好!」
話你知:本票不由客戶簽署
小老千向事主發出的所謂「本票」遭銀行彈票,其實本票由銀行發出,客戶需先付錢向銀行購買,因此正常本票不會出現彈票情況;支票則由客戶個人發出,發票者若開票後不即時將足夠金額存入戶口,便會出現「彈票」。
香港經貿商會會長李秀恒表示,兩者抬頭分別寫明「本票」及「支票」,而本票底部由銀行簽發,支票底部則由戶口持有者簽名。不過,兩種票均可偽造,持票者若要核實,應親自往銀行進行「mark good」,由職員驗證本票或支票的資料,確保能夠兌換。不過,此手續需收取手績費,一般約百多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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